档案馆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
作者:曹虹 更新时间:2020/07/03 05:36:00
7月3日,档案馆在文渊馆307会议室组织全体人员,认真学习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,并就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出部署。
专题学习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《档案法》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,即修订背景、修订内容简介、修订内容比较和修订的意义等。
新修订《档案法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,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,走向依法治理、走向开放、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。

会上丑勇萍馆长提出三点要求,一是要认真抓好新修订《档案法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。加强学习,加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力度,不断提高档案法律观念,不断增强遵守《档案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自觉性。二是要坚持依法管理档案,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。档案工作既是一项业务性工作,又是一项管理服务性工作。这要求从事档案工作的档案人员,既要有扎扎实实的业务功底,又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。
通过这次学习,档案馆全体人员进一步掌握和巩固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,增加了法律意识,将更加有效地促进档案事业的标准化、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。站在“两个一百年”的历史交汇点上,档案法作为我国档案领域的基础性法律,与其他法律法规互相补充、协调一致,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。我们将全力做好贯彻实施工作,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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